欢迎登陆山西弘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检测咨询热线:

0351-4183301

 搜索您感兴趣的:预评价 控效验收

联系弘茂
CONTACT US

资询电话:
0351-4183301

联系电话:
检测热线:0351-4183301
传  真:0351-4156963
公司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19号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来源:政策法规处

晋安监发〔201765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7年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要点》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327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7年是******推进依法治省的攻坚之年,也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开局之年。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普法和依法治理,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制度办法,推进依法治安

1.加快推进出台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改革进程。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出台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意见,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3.健全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协调省地方标准委员会发布《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导则》等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生产安全规范》等地方性安全标准纳入2017年制定计划,搞好起草、评审和申报工作。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4.积极推进法制学习。制定出台省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措施,规范法制学习;把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制定并落实省安监局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定期组织法制讲座,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法律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法制学习计划及考试安排见附件)

5.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六进”工作;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时段,发放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读本、通俗普法读物,播放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组织骨干力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营造依法治理良好氛围;指导企业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协调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以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我省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为主要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以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法律法规、执法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对监管执法人员进行轮训;以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为主要内容,监督指导企业和有关培训机构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鼓励监管执法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打造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推进阳光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7.推行行政公开。按照“放管服效”协同推进的思路,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涉及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的监管,做到过程记录齐全、痕迹清晰、公开透明、责任可溯;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公开和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探索建立执法文书统一上网的公开查询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

8.规范执法行为。认真编制报批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要求,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积极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72)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的宣贯推进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规定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重大行政处罚要按照有关规定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9.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完善上级安监部门对下级安监部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制定案卷评查有关制度,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市安监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并随机抽查部分县级安监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开展案卷评查,重点突出法律法规适用是否得当,执法要素、文书和程序文书是否规范,执法卷宗制作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政府法制部门及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加大问责追溯力度,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

10.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律师公司,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行、处置涉法涉诉案件、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及法律知识培训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

四、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1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调整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主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中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单位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本单位、本处室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2.严格工作考评。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纳入对各处室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报请局党组约谈批评、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