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弘茂
CONTACT US
资询电话:
0351-4183301
联系电话:
检测热线:0351-4183301
传 真:0351-4156963
公司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19号
什么情况下应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令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上一篇:什么是职业卫生“三同时”?
下一篇: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